各处室、部馆、中心,各教学院(校)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将学校202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放假时间:4月4日至6日放假,共3天。4月3日(星期四)晚上不上晚自习;4月6日(星期天)晚上正常晚自习。
2.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遇有突发紧急情况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全体教职工要移风易俗,文明祭祀,营造绿色、环保、健康的祭祀行为。
党政办公室
2025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