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西职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(一)
系部考核
一级指标 |
二级指标 |
考核内容 |
评分 |
一、职业素质(10分) |
1.1政治素质(5分) |
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科学发展观,提升理论素养,提高政治鉴别力(5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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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道德素质(5分) |
为人师表,爱岗敬业,具有奉献精神;以身作则,诚实守信;公道正派,廉洁自律;热爱学生,努力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和人生导师(4分)。抽样调查中学生对辅导员工作满意度≥85%(1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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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思想政治教育(10分) |
2.1日常思想政治教育(5分) |
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开展形式多样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(1分);深入学生实际,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,经常深入到寝室(2分),经常性与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(1分)保持联系,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;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学生沟通、交流,掌握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动权(1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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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专题教育(5分) |
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,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组织开展分年级分层次教育(2分)。做好新生入学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国防教育、诚信教育、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宣传、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就业指导等各种专题教育,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荣辱观(3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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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日常管理 (10分) |
工作深入(10分) |
深入学生宿舍,开展宿舍文明、卫生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活动,每月开展一次宿舍大检查(6分),每周有查寝记录(2分);积极推进学生宿舍文化建设,将育人工作融入到学生生活园区的管理与服务之中(2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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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学生事务管理 (20分) |
4.1 学生信息管理(4分) |
做好学生综合信息管理和维护工作,学生信息录入详实、更新及时(2分);学生档案、相关资料详细、完备、清晰;熟悉所带学生个人详细信息,熟记每个学生基本信息,准确掌握特殊群体信息,在抽样考查中对学生信息掌握率达到85%以上(2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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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帮困育人工作 (4分) |
对帮扶政策能掌握了解,具有深刻认识,能深入的贯彻落实。(1分);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,评议过程达到公开、民主,对困难学生的认定准确、真实、公平、无遗漏(1分);能够重视助困育人工作,积极开展自强自立典型教育,引导学生奋发向上,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身心健康(1分);各种奖、助学金的评定能够及时准确无差错(1分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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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职业发展教育 (2分) |
毕业班辅导员及时传达各项就业政策、提供就业信息、开展就业指导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择业观(1分);做好毕业生离校前各项事务性工作,确保毕业文明离校(1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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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心理健康指导 (4分) |
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常识,多渠道、多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生命教育(2分);配合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大学生的个体咨询及团体辅导,及时做好心理存在异常学生的转介工作(2分)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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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奖励和惩处工作(3分) |
掌握学院奖惩制度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做好学生综合测评、奖学金评定等工作,材料审核认真、无误、上报及时,无人投诉(2分);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,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,抽样调查中学生对评奖评优工作满意度≥85%(1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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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6 工作执行力(3分) |
能够及时、高效地完成系部安排的工作任务(3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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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维护校园稳定 (10分) |
5.1日常安全与稳定工作(8分) |
经常性开展安全与稳定教育(1分);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及心理健康状况,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置涉及学生的有关矛盾和问题(3分);所带学生中无责任性安全事故(4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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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突发事件处理 (2分) |
熟悉学院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,学生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到位并妥善处理(1分);对敏感时期的学生安全与稳定工作能预先防范,协助学院相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疏导工作(1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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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信息化平台应用 (10分) |
日常管理与维护(10分) |
能够应用信息化平台处理各项工作,保证信息交流畅通(2分);利用现代媒体建立师生沟通渠道,开辟思政教育新征地,成效明显(8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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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职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(二)
领导小组考核(2017.10修改)
项目 |
内 容 |
评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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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日常管理 (9分) |
管理难度 (5分) |
辅导员与在籍生数比例1:200以上,且男生比例大于80%(5分),男生比例小于80%(4分);师生比1:200以下,且男生比例大于80%(3分),男生比例小于80%(2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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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部考核 (4分) |
积极参与校风学风创建活动,所在系部年度考核排名前4(分别计4、3、2、1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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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科研工作 (3分) |
发表论文 (1分) |
注重工作研究,每年发表至少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论文(1分)。无论文发表,记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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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题研究 (2分) |
注重科学研究,期内主持或参与立项本专业或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课题。国家级(2分),省级(1分),州级(0.5分);无立项课题,记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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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常规工作任务(14分) |
辅导员工作手册 (2分) |
工作手册记录有学期工作计划、总结及工作日志等。记录不完整扣1分,不按时上交扣1分;未上交者,直接定为D等,取消参评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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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风学风 (2分) |
负责本系校风学风检查考核工作,且能够服从安排,及时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。未及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;拒绝接受任务,直接定为D等,取消参评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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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舍管理 (2分) |
负责本系学生宿舍管理工作,且能够服从安排,及时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。未及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;拒绝接受任务;直接定为D等,取消参评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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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资助 (2分) |
负责本系学生资助工作,且能够服从安排,及时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。未及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;拒绝接受任务;直接定为D等,取消参评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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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思想教育(2分) |
负责本系学生学生思想教育工作,且能够服从安排,及时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。未及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;拒绝接受任务;直接定为D等,取消参评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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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健康指导(2分) |
负责本系学生心理健康指导工作,且能够服从安排,及时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。未及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;拒绝接受任务;直接定为D等,取消参评资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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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工作 (2分) |
团总支工作、就业工作、人数统计、学生名册等。未及时完成任务每次扣1分;拒绝接受任务不得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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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|
学习培训 (2分) |
积极参加国家、省级和院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。缺一次扣1分,扣完该项分值为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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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
获奖情况 (2分) |
个人因学生工作成效突出,获得相关奖励:院级(0.5分),州级(1分),省级(1.5分),国家级(2分)。不重复加分,以最高奖项为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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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
班主任是学生班集体的教育者 、管理者和组织者,是沟通学院与学生关系的桥梁和纽带,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。班主任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培养合格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了加强班主任管理,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,经学院研究,特制定本工作条例。
第一条 总则
1、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,每个教师都有担任班主任的义务。教师在晋升每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,均必须至少担任过一届合格的班主任工作。
2、班主任实行聘用制(既可内聘也可外聘)。班主任由系部提名推荐,学生处、人事处审核,报主管院长批准并由学院行文聘用。
3、班主任由学生处、系部双重领导,班主任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安排,各系部具体管理与考核。
第二条 班主任任职条件
1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、理论水平和良好的道德品质,作风正派,为人师表。
2、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。
3、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。
4、外聘专职班主任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(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),年龄在45岁以下,实行公开招聘。
5、兼职班主任原则上不同时担任两个以上班级的班主任工作。
6、专职班主任原则上担任初中起点班级班主任(专职是指未承担其它工作,只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外聘人员)。
第三条 班主任工作职责
1、在系部的直接领导下,全面负责班级的教育管理工作。做好思想教育、心理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卫生教育、素质教育、学生资助及学籍管理、学习管理、纪律管理、生活管理、财产管理及保生等工作。
2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,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,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,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,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。
3、加强学生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,不断提高学生政治理论水平,引导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加强学生法制和校纪教育,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,做遵纪守法的公民。
4、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,端正学习态度,交流学习经验,改进学习方法,学好专业知识,提高文化素质和实践动手能力。
5、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,沟通信息,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;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,反映学生各方面情况,抓好班风建设。
6、严肃校纪校规,加强班级纪律和卫生管理,树立良好的班纪班风。
7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班团干部队伍,指导团支部、班委会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作用。
8、以“一切为了学生,为了一切学生,为了学生一切”为工作出发点,关心热爱学生,增强服务意识,做学生的知心朋友,及时研究和处理学生中带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,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。
9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,丰富学生课余生活,优化学生成长环境,使学生身心得到健康发展。
10、及时总结评比,表彰先进,鞭策后进,重点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。
11、实习班级班主任要侧重做好学生跟踪服务、档案整理、信息采集等工作。
第四条 班主任的权限
1、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适合本班具体情况的班级管理细则。
2、有权就学生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3、有权根据学院规定的原则,结合本班情况,提出推优人选;有权对本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提出助学或补助建议。
4、有权批准学生一天以内的病事假,超过此限,报系部批准。
5、有权对严重违反校纪班规的学生提出处理意见,报系部审定。
6、根据法律、法规及学生管理规定,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。
第五条 班主任日常工作制度
1、每学期第一周内将班主任工作计划上交系部;期末放假前一周将工作总结上报系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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