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试行)
学生寝室是学生生活、学习的场所,为了培养学生爱护公物、讲究卫生、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,使学生拥有一个安静、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空间,造就良好的育人环境,结合我系实际情况,对寝室卫生检查做出如下规定:
一、值日制度
(一)值日生由该寝室成员轮流担任,由寝室长安排值日表,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值日义务。
(二)寝室卫生每天晚上就寝前打扫一次,具体包括打扫地板,擦桌凳,摆放本寝室公共用品等。
(三)寝室成员一律平等,对值日不认真或不履行值日义务者,可视情节给予全班通报批评。
二、检查安排
(一)检查时间
由计算机系学生科每周组织全系班主任进行寝室卫生检查,例行检查每周一至两次。例行检查时间为13:30~14:30。
(二)核查时间
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,须于检查当天15:00前对结果进行复核。
(三)检查人员
为保证检查结果公平、公正,检查人员由系学工人员和系宿管部成员、系卫生检查志愿者及卫生较差寝室的寝室长组成。
负责区域 |
负责人员 |
宿管部人员 |
|
3栋1-2楼 |
陈仕盛 |
|
|
3栋3-4楼 |
张奕 |
|
|
3栋5-6楼 |
孙卓 |
|
|
4栋、5栋 |
彭英龙 |
|
|
9栋 |
李建辉、胡仲怡 |
|
|
(四)注意事项
1.卫生检查范围为我系所有学生寝室,检查期间每个寝室必须留人,无法留人则须向负责楼层的学工人员请假,检查时寝室锁门且未请假的,记为不合格;
2.各寝室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,不得有抵触情绪;
3.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寝室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评分,保证公平、公正,不徇私舞弊;
4.系宿管部负责每次检查结果的汇总、公布、上报,交送学生科;
5.寝室卫生检查结果将作为集体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三、卫生要求及评价标准
寝室卫生检查以学院学生处检查结果为依据。
卫生要求:干净、整洁、舒适
1.地面清洁无垃圾;
2.屋顶四壁无蜘蛛网;
3.床上被褥衣物叠放整齐;
4.桌面整洁凳子摆放整齐;
5.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;
6.鞋及其它物品摆放整齐;
7.门窗洁净窗台无乱摆放物品;
8.卫生间东西摆放整齐,无垃圾;
9.室内不出现乱搭线路等情况;
10.室内及走廊无烟头;
11.不得出现违规大功率电器和管制刀具;
四、工作职责与奖惩办法
1.学工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必须安排好本班的学生打扫寝室卫生。
2.各区域负责的学工人员负责通知所在区域的学生打扫卫生,14:30将检查不合格的寝室通知相关班主任,通知班主任后该寝室未及时整改,经学院检查仍不合格,扣班主任津贴20元每间。
3.各区域负责的学工人员须仔细检查落实,如未落实到班级和班主任,经学院检查所负责的该区域合格寝室间数低于70%,扣发辅导员、学工人员津贴40元每次,
4.系部分管学工副主任,落实各区域辅导员检查情况,经学院检查全系所有合格寝室间数低于70%,扣坐班津贴100元每次。
5.对每月检查评比均获优寝室,颁发证书,并按原每月文明寝室奖励执行。
6.对不合格的寝室,给予通报,每月4个或4个以上寝室受到通报的班级,不得参加院、系班级评优。
7.学生干部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不合格,累计两次对其予以通报批评,累计三次及以上者,免去学生干部职务,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或入党积极分子资格。
8.学生党员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不合格,累计两次对其予以通报批评,累计三次以上者,党员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,预备党员延期一年转正。
9.以上扣发的津贴用于班主任各项活动与检查的开支,不作为其他开支,按月公布收支明细。
计算机系
2017-9-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