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,营造优良育人秩序,根据《湘西职院学生管理规定》,特制订本办法。
(一)不准在校园内骑摩托车
(二)不准穿拖鞋进教室。
(三)不准穿奇装异服或衣冠不整。
(四)不准纹身、烫发、染发、留长发、怪发。
(五)不准酗酒抽烟、赌博盗窃。
(六)不准留宿校外人员。
(七)不准在下晚自习课后擅自外出。
(八)不准破坏花草树木等公共财物。
(九)不准谩骂侮辱教职员工。
(十)不准下河洗澡
(一)组织和煽动闹事、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者开除
(二)寻衅滋事或打架斗殴致人受伤者开除
(三)纠集校外人员殴打本校师生员工者开除
(四)隐藏,使用管制刀具或提供凶器者开除
(五)买卖、吸食或提供毒品者开除
(六)触犯国家刑律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,被处以拘留者开除
湘西职业技术学院
二〇一五年六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