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及文明安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,为学生营造一个舒适、安全的生活环境。现依据《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》相关条款,结合学院当前实际情况,将学生宿舍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次,具体如下:
一、不合格寝室的界定暨合格寝室的否决条件。
第一条,凡是发现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为不合格寝室。
1.未打扫卫生或室内有成堆垃圾者;
2. 被子统一叠成方块状,未叠被子数占实有床位数50%及以上者(有学生睡觉除外);
3.检查时发现有大功率电器(指电烤炉、热得快和未断电的电吹风)或炊具者(如酒精炉、锅子、电磁炉等);
4.检查时发现有私藏管制刀具者;
第二条,检查时虽无上述第一条的现象,但发现有下列现象中三项及以上者为不合格寝室。
5.室内虽打扫干净,但有烟头或烟盒者;
6.门窗未擦干净、窗台上堆放杂物较多者;
7.桌面、洗漱台面不整洁或插座线、网线乱拉乱接者;
8.便盆有污物或便盆被堵塞者(系部备案除外);
9.公物损坏较为严重者(已赔偿报修除外);
10. 地面清扫不彻底、室内物件摆放零乱者;
二、检查时第一条无任何违规、第二条有四项达标者为合格寝室。
三、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为优秀寝室。建议系部给予优秀寝室适当奖励。
四、如有争议,以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认定为准。
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
2017年3月28日